释义 |
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1、夫妻一方结婚前所拥有的财产;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一方继承遗嘱中自己份额的遗产或者接受赠与合同中属于自己的的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