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是表示劳动者确实在用人单位劳动的证明,形式上可以是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明等,只要离职证明有写明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和工作期限就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证明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只看证据,但是证据仲裁的标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人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