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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谁的公积金贷款就要写谁的名字吗
释义
    法律分析:借款人肯定会是产权人之一。也就是用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必须有这个人的名字。另外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的名字。 现在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还款,财产所占份额都认可的基础上,房地产权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可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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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