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嵊州离婚律师:继承开始的时间 |
释义 | 绍兴嵊州离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为正确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绍兴嵊州离婚律师解读: 作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司法解释,继承开始的计算时间最重要。 1、被继承人生理死亡、2、或者被宣告死亡时,继承开始。 宣告死亡的,则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死亡时间,作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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