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1、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结算、调整、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2、配合局有关科室制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3、具体实施市级统筹工作;4、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5、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6、负责对县区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7、负责农村养老保险费的汇集、上缴和使用;8、承办市本级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的具体登记、档案管理、账户处理、待遇核定和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