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我可以要回被赠与的房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不存在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赠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的,离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进行要回。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过去20年以上,赠与人已经去世或者没有了赠与人的联系,被赠与的房产可能已经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经济收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具有法定效力的赠与合同生效后,受赠人就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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