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写明应当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内容,如法律文书主文有特定项目的,应写明第×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我想你就终结执行裁定书样本的回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