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抵押的财产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包括已经建造完成的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自住房屋、商铺等;动产包括车辆、飞机、工厂设备、钢铁、机械配件、活禽、艺术藏品、珠宝首饰、网站域名等有价值的财产。另外,我国建设用地和海域虽然归国家所有,但其使用权可以作为财产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