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在公共场所盗窃三次的,可以在拘役四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下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数额每增加300元,刑期将增加1个月;起点巨大的,可以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数额每增加500元,刑期将增加1个月。达到巨额起点的80%,根据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可以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的范围内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