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同时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的通信会见权利,如果发现被拘留人患有生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