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出现以上八种情形租赁合同都可以中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