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完毕前男方转移财产,女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如果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立即执行。此时切记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再者未转移财产一方要找到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否则如果保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