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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人解散如何清算
释义
    合伙人解散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一、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能直接要求返还出资。
    当合伙伙伴无法继续合作下去或合伙企业散伙的时候,合伙人是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出资的,必须要求经过清算程序后,有剩余可以分割的财产,合伙人才能要求返还出资。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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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