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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外研究生北京落户条件?
释义
    律师分析: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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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2: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