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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情况劳动合同法一式几份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当地劳动部门备案需一式三份。合同必须包含双方个人与公司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时与休假、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法定事项等。入职无合同需补签,签订日期应注意,可写补签时间。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一年不签订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关系建立需书面合同,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合法,否则劳动者可要求签订。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备案需加一份。
    法律分析
    一、一般情况劳动合同法一式几份
    一般一式两份,当地劳动部门需要备案的就一式三份。个人信息部分和公司信息部分都要全,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双方签字盖章后才生效。
    二、入职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首先,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最好写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符合规定的,但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需要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其次劳动合同至少需要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一份,如果需要备案的话还需要再加一份。用于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备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建立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应至少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持有,一份由劳动者持有,如需要备案,还需再加一份备案。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双方的个人和公司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方可生效。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因此,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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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