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老板开车出了事故要承担赔偿责任嘛? |
释义 | 给老板开车出了事故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发生事故时在履行雇用活动,应该由雇主即老板赔偿。这里的雇佣活动指的是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司机和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老板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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