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如何向行政机关申诉 |
释义 | 消费者受损害后,经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选择向行政部门(一般是向工商所)申诉,直接向经营者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出示证据,陈述自己受害经过,提出赔偿要求,希望有关部门在调查了解弄清事实基础上,依法作出赔偿等决定。 一、要求消费者就餐给予食物中毒赔偿什么 首先要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该餐馆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药店商家把药卖贵了怎么投诉 药店卖药太贵:可以与药店店长进行协商沟通,要求赔偿,或者协商退还差价;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拨打消费者热线电话请求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卖家召回拒收的包裹如何处罚 卖家未经同意召回包裹,给买家造成损失的,买家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补偿。此外,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来解决问题: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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