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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产品责任法规章的产品生产者的不作为义务有哪些?
释义
    产品责任制特征:
    (1)产品一般指动产;
    (2)多数国家立法未将初级农产品列入产品责任法范围。原因在于农产品易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其产生的潜在缺陷难以确定缺陷来源,而且农产品没有明确的质量标准;
    (3)产品一般指有形物品。
    我国《产品责任法》规章的免责事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章,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产品责任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各国都很重视产品责任立法。开展中外产品责任法比较研究,有益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利于保护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丰富法律责任理论,使中国的产品责任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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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