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白庙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42930元/亩;菜地:47223元/亩;果园:47223元/亩;茶园:47223元/亩;精养鱼池:51516元/亩;林地:34344元/亩;未利用地:21465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团林铺镇兴隆村、龙王村。 补偿标准:耕地:35420元/亩;菜地:38962元/亩;果园:38962元/亩;茶园:38962元/亩;精养鱼池:42504元/亩;林地:28336元/亩;未利用地:1771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团林铺镇其他村、麻城镇。 补偿标准:耕地:31710元/亩;菜地:34881元/亩;果园:34881元/亩;茶园:34881元/亩;精养鱼池:38052元/亩;林地:25368元/亩;未利用地:15855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