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可以跨省转移。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调入单位接收证明; 2、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3、转入银行账号; 4、开户行名称; 5、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