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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释义
    如果劳动者行为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一、入职不满一年辞退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话,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个时候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也就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个时候是属于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合同的解除,那么就不需要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补偿了。
    二、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多久提出
    如果劳动者按正常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或依法支付代通知金;其他。
    三、怀孕期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
    怀孕期间公司辞退,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即使怀孕,也是可以辞退的,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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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