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计算 |
释义 |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是: 1、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负债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范围的债务。 一、老婆离家出走欠的钱怎么处理 老婆离家出走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当事人进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内举债妻子要承担责任吗 婚内丈夫举债的情况下,妻子不是一定需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般由其自行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债务由谁担任清偿 离婚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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