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实不符情形下股东资格的认定 |
释义 | 正常情况下,工商登记的股东就是实际出资人或者依法继受股权的人,此时名实相符。但在现实中,名实不符的情形时有发生。这种非正常现象大致分为两种情形: 一、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人后者认购股权的人以他人名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认购股权,属于股权代持的范畴。商法与民法存在一个理念上的不同,即民法重意思,商法重表示。民法重个人,商法重团体。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差异,是出于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和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因此名实不符情况下应以外观表示来确认股东的身份,即将工商登记的股东视为公司股东。 公司法解释三专门对实际出资与名义持有的适用范围、协议效力、权益争议、股权处分和股东责任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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