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异地起诉的驳回方式为:如果案件管辖有问题,异地的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本地的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