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 |
释义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如下: 1、本罪的主观要件只能是出于过失; 2、本罪的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一、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司法实践中案件情况看,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职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怎么量刑 单位触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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