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生子,丈夫盗用妻子的名义为儿子办理出生证明和户口 |
释义 | 妻子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丈夫抚养多年而不知情的情况时有听说,但从未遇到过妻子“被生育”,近期遇到一起妻子“被生育”案件。 案情是这样的: A女与B男结婚多年未生育子女,因为家庭和工作的原因,双方经常不共同居住,2021年A女与B男的婚姻走到尽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在去派出所迁户口的过程中,A女发现在其在2015年多了一位“儿子”,且是B男为这位“儿子”申请办理的户口登记,同时“儿子”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母亲也为A女。 A女去往生产医院调取了生产记录,发现在2015年其在该医院“被生育”,根据档案记载,该次生育为A的第二次生育,且系剖宫产。但A女从未生育过子女,更不可能剖宫产,经与医院沟通,医院方表示无法更改出生证明。 A女也多次与B男沟通,B男不愿出面处理其子的身份问题,A女士无奈,只得诉诸法律。目前已经接受A女士的委托,为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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