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行政行为可以做两次决定吗 |
释义 | 一、对同一行为实施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1、同一行为行政处罚两次以上是不合法的。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3、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对于行政违法,不同类型的行政违法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 1、根据违法的程度,行政违法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前者是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后者则是不具备行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 区分实质行政违法与形式行政违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首先,从法律效力看,实质违法一般属无效行为,从该行为发生之时即没有法律效力,而形式违法一般属可撤销行为,它经有效补救可转化为有效行为;其次,从法律后果看,实质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而形式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 2、根据违法的范围,行政违法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违法与外部行政违法。 前者是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后者则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 内部行政违法与外部行政违法在救济手段上是有区别的:内部违法仅限于行政救济,不受司法审查;而外部违法不仅可借助于行政救济,还可借助于司法救济。 3、根据违法的形式,行政违法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与不作为行政违法。 前者表现为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如税务机关违法征收税款;后者则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如工商机关对企业申请营业执照不予答复。 作为违法与不作为违法均是行政法律的规范对象。就行政诉讼而言,作为违法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不作为违法同样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必须要事先经过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才行,否则的话行政机关也是没有处罚权的。当然,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如果没有侵犯不同的客体,违反多个法规规定的话,那行政机关通常是不能做出多次处罚的。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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