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欠银行一千万怎么办? |
释义 | 原则上,没有一家公司是一瞬间宣告倒闭的。就算ofo、拉手网,倒闭也会是一个过程。如果一家公司因种种原因导致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法律上最终会走向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公司的债务,原则上是由公司的财产来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流程 一般情况下,公司倒闭后,正常完成破产清算的,公司以其财产偿还银行的一千万债务,无法全部清偿的,公司破产清算后便无需再偿还。 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以下情形的,如果公司无法全部清偿银行的一千万债务的,公司股东对银行的一千万债务将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 2)公司清算时,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3)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银行造成损失的; 4)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 5)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 6)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7)在公司解散后,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8)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9)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10)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1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1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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