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上诉会不会判重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一、二审期间可以撤回一审起诉吗 二审期间不可以撤回一审起诉。撤回上诉的申请必须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至宣判前提出,第二审人民法院未受理上诉,即不存在撤回上诉的问题。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宣判,则无权撤回上诉。人民法院审查上诉人撤回上诉的申请,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不准撤回上诉。 二、起诉后可以撤诉吗承担什么费用 1、起诉后可以撤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撤诉后,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二审开庭时是否可以当庭变更上诉请求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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