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二审一般不会比一审判的重。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以外,二审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