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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释义
    一、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1、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犯罪的犯罪分子等。《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要是需要对其判处没收财产的处罚,可以是单处没收财产也可以是并处没收财产,这针对的就是没收财产的方式,也就是选科式和并科式。而没收财产的范围,针对的只能是犯罪分子个人合法的财产,不是犯罪所得也不是非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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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