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哺乳期被辞退,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其他情形下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