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积金余额提取条件 |
释义 |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二)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 (三)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 (四)本市社保重大疾病提取 (五)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六)离退休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 (八)非本市户籍封存满半年提取 (九)取得备案登记的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 (十)一次性付清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 (十一)再次办理还贷申请提取 一、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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