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工伤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由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把工程转包或者承包给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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