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赔偿有精神损失费吗? |
释义 | 在民事纠纷中,关于经济方面是无权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一般包括精神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行为造成受害人严重人身损害的,那么可以主张误工费,但刑事案件除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名誉权侵权赔偿多少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一)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二)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三)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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