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十堰城市低保收入家庭的审核流程怎么走 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4、办结,对象确认。 二、十堰城市低保收入家庭的审核受理条件 家庭财产。拥有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高值物品,债权总价值不得超出人均月低保标准的12倍。; 户籍要求。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家庭收入。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城镇月收入低于550元。城市低保按申请前3个月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据实计算;农村低保按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纯收入计算。包括:①工资性收入;②家庭经营净(纯)收入;③财产性收入;④转移性收入(含赡养人应当向被赡养人支付的赡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