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凡持有淮北城乡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淮北市城乡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均可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法律依据: 《2021年淮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三、实施内容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财产状况符合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3.生活困难、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的,其获得低保的具体认定办法,按《淮北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和重残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淮北市民政局关于办理困难重度残疾人低保有关问题的说明》执行。 4.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获得稳定收入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但低于农村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我市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