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五条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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