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骗购外汇罪的立案标准: 1、犯罪嫌疑人具有骗购外汇的行为。骗购外汇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数额较大的行为; 2、犯罪嫌疑人骗购外汇数额应当达到五十万美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3、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者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5%到30%的罚金。 骗购外汇的构成特征包括: 1、骗购外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防止外汇资金自由输出输入,平衡国际收支,增强本币信誉,稳定汇率,而对外汇买卖、国际结算以及外汇汇率实行的政策措施; 2、对象是外汇。外汇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收付、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3、侵犯的客体是海关法律、法规及外汇管理秩序;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以虚假、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骗购外汇会发生破坏外汇管理制度的结果且追求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