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宜春新生儿参保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2、符合参保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原籍地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或用人单位及乡镇(街道)的证明。 二、宜春新生儿参保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对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的,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宜春新生儿参保办理材料 新参保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薄主页、增减页、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2.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续参保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户口簿原件、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