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罚款多少可以当场收缴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罚金或罚款,是财产刑处罚的一种,常用于较轻微的罪行或违法行为。对于收缴罚款的问题,有些情况是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下面一起学习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为规范、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加强行政管理,确保罚款及时缴入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并且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