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未补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生育津贴未补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证据材料等等。 二、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4)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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