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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若婚姻期间购买车辆并写上男方名字,离婚后女方是否也有权拥有一部分?
释义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财产情况和保护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由法院判决处理。如出现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婚姻期间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在离婚时,夫妻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保护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害:(一)重婚,即已有婚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二)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不以夫妻名义。(三)实施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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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