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娄底国家入学贷款怎么申请 |
释义 | 一、娄底国家入学贷款如何申请 1、申请,由借款学生高考前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 2、审核材料,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 贷款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录入回执。《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4、回执录入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应根据受理证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 5、贷款发放与支付 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 二、娄底国家入学贷款的额度 1、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三、娄底国家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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