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医疗纠纷可否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
释义 | 患者在接受医疗的过程中受到损害,如果没有法定免责情形,属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或者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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