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装修款属于共同财产,需共同偿还。夫妻一方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算共同债务,但若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则除外。离婚时应共同清偿,如财产不足需协议清偿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装修款用于家庭装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使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则需要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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