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管存在不作为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对具体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