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离婚的法律援助?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因被刑事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而请求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请求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申请的流程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由此看出,离婚案件中若是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是可以进行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因受到了家庭暴力、对方重婚或是配偶和别人同居的受害方是可以进行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可以到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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