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复议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条例具体规定了“法定条件”的具体内容: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当事人要在复议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如果逾期不履行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赵增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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