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异地丢失后,补办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费。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补办身份证有两种时间节点,一种是加快的15个工作日的,需要填写邮寄地址;一种是不加快的,最慢的是60个工作日,最快也要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三条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